防止义务
的防止义务该法案于2015年9月18日生效,是包括大学在内的某些机构的法定义务,“充分考虑到防止人们卷入恐怖主义的需要”。
伯明翰大学非常重视激进化的风险和暴力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的威胁,但同时努力确保该机构在职责和其他法定职责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如言论自由(1986年教育法案[第2号]),学术自由(1988年教育改革法)和2010年平等法,这些都是伯明翰城市大学作为一个充满活力的教学机构的核心精神。亚博电竞im娱乐
因此,大学将努力以负责任和相称的方式履行其对预防义务的回应,并将继续捍卫其对言论自由的承诺,将其作为进一步学习和知识的理性基础,特别是因为这可以成为挑战极端观点和意识形态的重要机制。
亚博电竞im娱乐伯明翰城市大学致力于在预防议程中发挥作用;这与大学的承诺是一致的核心价值观并构成了对工作人员、学生和更广泛的社会的安全和福祉的广泛责任的一部分。
我们是如何履行职责的
执行这项职责的方法可归纳如下:
- 主要机构职责涉及:
公司合规:董事会
校长和整个UEG的领导
预防冠军:大学秘书
预防协调员:平等和多样性政策顾问
- 预防工作小组(来自整个大学的代表)
- 与学生会合作
- 与伯明翰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和“公共”机构合作
- 大学全体员工的支持。
OfS代表内政部对所有高等教育机构的职责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预防工作组定期召开会议以确保这一情况的发生。
预防活动
当前预防活动包括:
- 准备自我评估,向OfS报告和监测要求
- 与学术人员、副院长、相关的教师团体和委员会进行接触和讨论。
理事会对公司合规负有全面责任,副校长将与OfS签署各个阶段的监督要求,由预防工作组、预防冠军和预防协调员在内部提供支持。
报告问题
如果有人担心学生或工作人员被卷入恐怖主义,他们应该联系大学的适当成员。